2015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公路工程预习:公路工程陆上作业安全要求
1、开挖深度超过2m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应视为高处作业,并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警示灯。
2、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挖掘,严禁掏(超)挖”的原则,在靠近建筑物,电杆、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纺护措施。
3、在开挖的坑(沟、槽)边沿1m以内不许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沿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沿3~5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在沟槽坑边沿停置车辆,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时距离不少于4m.
4、当机械配合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5、人工挖掘土方时,作业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超过1.5m,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挖空底脚。对挖掘工具镐、锹等应随时检查,应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6、高边坡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物体坠落和塌方。边坡开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7、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全面拉槽开挖;
10、机械车辆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运输土方的车辆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先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两车间距不带小于10m,通过交叉路口,窄路、铁路道口及转变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运土车上方严禁乘人。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46:32
49:58
51:50
4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