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其它内容
【提问】
第35题 某公司(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桥梁基础施工合同,同时又与丙方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基础施工合同约定采用综合单价承包。该基础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基础工程施工网络计划甲乙双方约定某年6月15日开工,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降水施工方(丙方)原因,致使工作J推迟了8天。
事件二:6月21日~6月22日,整个施工现场停电造成停工2天。
事件三:因设计变更,工作B土方工程量由300m3增至350m3工作持续时问增加1天,该工阼练合单价为每立方米,90兀。
问题:
1.工作I的自由时差为多少?是如何计算的?
我的说明:教材说自由时差=其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I项工作的紧后工作有二个最早开始时间。一个是18天,一个是16天。选哪个呢?
2.工作F和G的自由时差各为多少?
3.乙方就事件一是否可以提出索赔?理由是什么?
【回答】学员zyg201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选择最小值,即16天。
I工作自由时差=16-16,自由时差是0 .
2、F与G自由时差都是0.
3、J工作的总时差为4天,事件一是非承包商(乙)的责任,且超过了总时差,所以可以索赔。
【追问】2、F与G自由时差都是0.但F和G的总时差不是0.这我有点不明白。
3、J工作的总时差为3天,事件一是非承包商(乙)的责任,且超过了总时差,所以可以索赔。老师,J工作的总时差好像不是3天吧?
【回答】学员zyg201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F工作完成后马上就可以接着完成G工作,G工作完成后马上就能完成H工作,所以自由时差为零。
关键线路是:A-B-C-D-E,工期是22天。
F、G、H都不是关键工作,所以都有总时差,F、G、H的总时差为1天。(注:您的这个图看不大清楚,我这里看H工作的持续时间是5天吧?如果H是5天,那么总时差是1天。如果H的持续时间是3天的话,总时差是3天)您核实一下。
【追问】1、J工作的总时差为3天,老师,J工作的总时差好像不是3天吧?
2.就本案案例中,如果是乙方和丙方签订合同。发生事件一,乙方是否可以向丙方索赔?
【回答】学员zyg201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以最初始的图来看,是4天。
2、可以。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