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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诉讼时效时间的种类

2015-02-02 17:1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

四种情况适用短期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赠偿;

(2)延付或拒付租金;

(3)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

(4)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

(2)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1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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