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建建设工程经济:固定资产折旧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拆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为该项固定资产年初时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为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假设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l)/2.这个分数因逐年递减,为一个变数。而作为计提折旧依据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净残值则各年相同,因此,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各年提取的折旧额必然逐年递减,因此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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