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管理体系的维持
1.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是组织对其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是对体系是否正常运行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管理体系自我保证和自我监督的一种机制。
内部审核前要明确审核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形成审核计划,并发至相关部门。
2.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系统评价,判断组织的管理体系面对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是否充分适应有效,由此决定是否对管理体系做出调整,包括方针、目标、机构和程序等。
管理评审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信息输入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评审过程充分严谨,应明确评审的内容和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3)评审结论应该清楚明了,表述准确;
(4)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持续改进。
3.合规性评价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合规性评价分为公司级和项目组级评价两个层次进行。
项目组级评价,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当某个阶段施工时间超过半年时,合规性评价不少于一次。项目工程结束时应针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系统的合规性评价。
公司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制定计划后由管理者代表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和项目组,对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
各级合规性评价后,对不能充分满足要求的相关活动或行为,通过管理方案或纠正措施等方式进行逐步改进。上述评价和改进的结果,应形成必要的记录和证据,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时,最高管理者应结合上述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企业的客观管理实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系统评价体系运行过程中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执行情况,并由相关部门或最高管理者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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