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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建筑法主要内容:工程承包制度法律责任

2015-05-04 12:0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

(1)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3)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资质证书;

(3)造成损失的,出借方与使用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承包中行贿、受贿

(1)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给予处分;

(3)对行贿的单位,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更多阅读: 建设工程法规建筑法主要内容:工程承包制度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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