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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建设工程质权

2015-09-08 14:4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针对一级建造师进行了复习资料收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就你的工程师梦!

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1)以转移占有为特征。债权人就是质权人。

(2)分类: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其他。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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