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与裁定有什么区别
【提问】 教材第245页关于上诉期间一段中教材上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问老师:1、判决与裁定,判决书与裁定书有何区别? 2、什么情况下进行判决,什么情况下进行裁定?
【回答】学员您好:
这里您明白了裁定和判决的区别之后就会理解这个问题了。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也就是说判决是在法院执行程序最后一步执行的这样一步,而裁定是中间的过程中执行的程序。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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