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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需要登记的范围

2013-08-09 15:1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教材37页说需要登记的抵押物为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需要登记只要签订合同生效的抵押物为设备、原材料及交通运输工具、船舶、航空器。

  为什么和课堂老师讲的不一致?

  【回答】学员lsbyj201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抵押物登记的范围包括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和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财产。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以以上抵押物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用航空器法》和《海商法》中规定,当事人以民用航空器和船舶抵押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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