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与物权的保护
1、不动产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变动一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
一般物——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登记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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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变动一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
一般物——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登记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