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与资格审查
1、编制招标文件
注意三点:
(1)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至少15天——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日。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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