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有影响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不能停工。
3、禁止权力滥用的行为——任何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购买其指定材料设备。
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般事故——24小时——报告当地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
重大事故——24小时——当地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
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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