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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2016-03-16 10:5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1、意外伤害保险——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高处、深基坑、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法定强制保险——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2、所有人员都应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从事现场施工仍可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3、保险费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企业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

  4、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分包由总承包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xiaoy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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