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网校老师,依托专业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推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建筑工程实务等网上辅导课程,受到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46:32
49:58
51:50
4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