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机电工程考点:可中止供电的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或事后报告就可中止供电:
(1)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
(2)受电装置经检查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3)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
(4)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
(5)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
(6)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
(7)确有窃电行为。
例如,某机电安装工程因为安装工艺的变更导致对吊装设备功率很大提升的要求,由于当时未考虑周详,致使整个施工工地不时跳电闸,对此供电部门经批准中止了该工地的供电。因为其危害到供用电的安全;当年的6月,该地区发生了里氏5.4级地震,供电部门就此当即停止对该工地的供电。因为这是不可抗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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