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建《建设法规》: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1.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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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