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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禁止工程肢解发包

2014-04-22 16:3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一)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二)发包单位不得非法干预承包单位采购

  《建筑法》第25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人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责任编辑:风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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