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监督检查人员的义务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58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履行如下法定义务:
(1)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3)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58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履行如下法定义务:
(1)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3)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