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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解除权的行使

2014-04-23 15:5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法定解除和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并不是依法自动解除。

  1.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第95条规定: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解除权行使的方式

  《合同法》第96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责任编辑:风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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