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和常见的种类

2014-10-09 13: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1.合同(交易买卖)——合同之债,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如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订立

  2.侵权——侵权之债

  如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

  (1)建筑物、构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伤人,难确定侵权人——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

  无法律义务,自觉为他人服务,与受益人之间的债关系

  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

  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如施工支付汇款错误

  5.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责任编辑:memo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