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质押及其种类

2014-06-27 16:54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质押及其种类

  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种类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