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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要约的撤销内容

2014-07-03 11:1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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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要约的撤销包含哪些内容?
  【解答】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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