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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程预付款

2014-07-07 09: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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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工程预付款的规定有哪些?
  【解答】工程预付款: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有关工程预付款作了如下约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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