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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对事故处理原则

2014-07-15 10: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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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用工程对事故处理原则:

  1.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5.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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