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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屋权属证书记记载有错以哪个为准

2014-01-06 13: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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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房屋权属证书记记载有错以哪个为准?

  【解答】《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之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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