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地产基础知识: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4-01-06 13: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6年新课已上线 送25年全套课程

  【学员问题】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答】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

  1、实际承担期限

  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

  2、保费收费方式

  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

  3、谁是合同受益人

  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

  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阅读排行

更多
房估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