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9 09:5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16,且不应小于20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0,且不应小于160mm。当为无端柱或翼墙的一字形剪力墙时,其底部加强部位截面厚度不应小于层高的1/12。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的1/15,且不应小于180mm。
(2)按三、四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0,且不应小于16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5,且不应小于160mm。
(3)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其截面厚度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5,且不应小于160mm。
(4)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160mm。
(5)墙肢高厚比为5~8的短肢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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