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9 15:1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资料漏缺、不全。漏缺较多的是原材料汇总表,监理对原材料的审批表。构件出厂合格证漏写材质等级、构件的规格、长度。无质量鉴定情况,缺少设计图纸与相应的验收标准。安装缺少轴线偏差记录。
第二、资料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如探伤报告方面,有的单位8mm以下钢板的对接缝不做UT探伤(GB11345-89规程对8mm以下板做UT无明确规定),建议采用JBJ/T3034.2-96标准探伤为好。又如,有的探伤报告无构件示意图比照、构件编号,无法追溯构件的探伤部位。有的无探伤检测判定结果,只有一张报告,探伤了几根构件,很不规范。
第三、焊接工艺评定报告(WPS)不规范。不能清楚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边、板厚、有无垫板,采用什么设备、焊接方法。有的只有一张报告,填写UT结果,及物理试验报告,而没有相应的UT检测试验报告和焊接记录(PQR)。
第四、焊工无证操作。有的焊工只有安全操作证,无工程建设焊工合格证书,以安全操作证代合格证和超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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