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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知识摘要(13)

2011-09-07 14:29  来源:  字体:  打印

  通信与广电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

  合同在实施当中,受各种因素影响,难免双方发生违约,产生争议。当事人违约责任包括下列情况: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而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不是当然的免责条件。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合同违约的解决方法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合同违约会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另一方可能对此拒不接受,双方当事人因此可能发生争议。当事人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应执行施工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一)协商

  (二)调解

  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协商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依据法律规定,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团体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说明教育,促使双方互相做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调解途径有三种:

  1.民间调解组织机构,仲裁委员会;

  2.人民法院;

  3.行政主管机关。

  (三)仲裁

  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相互之间的经济争议,按照仲裁法律进行仲裁。仲裁的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独立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诉讼

  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发生的经济争议,做出有国家强制力的裁决,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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