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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辅导(8)

2011-11-28 14:51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开标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并邀请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表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后,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也不允许再增加优惠条件。投标书经启封后不得再更改招标文件中说明的评标、定标办法。

开标时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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