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012-08-06 16:0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诀定。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止于法人的撤销。

  3.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称为非法人组织。如:合伙制的企业、分公司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责任编辑:棋雯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