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2年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伤保险权利主体

2012-08-17 15:44  来源:  字体:  打印

  权利主体

  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只限于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其他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

  如果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职工或者雇工以及其他人造成伤害时,只有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补偿,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人则不能享有这项权利。

责任编辑:棋雯

阅读排行

更多
安全教材辅导书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