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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工程发包制度

2012-08-24 14:3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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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发包制度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式

  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二、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建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三、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采购

  《建筑法》第25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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