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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工程师《法律》:事故通知对象

2012-10-24 16:30  来源:  字体:  打印

  事故通知对象

  为了便于组织事故调查和开展善后工作,《条例》除了规定事故报告主体之外,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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