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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调整所得税计算

2013-08-18 16:5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各位老师:从教材可得,调整所得税=EBIT*所得税税率=(利润+利息支出)。个人疑问:这里的“利息支出”是指“当年已支付的利息”还是“当年应计利息”?即如果某年利润为300万元,且该年应计利息为30万元,但并无支付利息,那调整所得税计算基数是300万元还是330万元?

  【回答】学员bf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应该是应计利息。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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