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入
现金流入由产品销售收入、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和回收流动资金等三项内容构成。
产品销售收入是项目建成后对外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时,一般是假定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售出;
也就是销售量等于生产量,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收入=销售量*销售单价=生产量*销售单价。
计算时要注意:
(1)在项目的投产期,尚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此时的销售收入与达产期的销售收入是不同的,一般题目中都给出计算方法。
(2)回收固定资产余值一般是在项目计算期的最后一年一次收回,固定资产余值回收额应按题目中给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算。
(3)回收流动资金也是在项目计算期的最后一年一次收回。要注意流动资金回收额为项目的全部流动资金。
(二)现金流出
现金流出由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五部分内容构成。
(1)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备费、建设期利息以及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四个内容。
计算公式为:
每年应付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实际利率(不是名义利息)。
(2)流动资金投资额来自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要注意的是:流动资金投入的年份,一般是在项目投产的第一年开始投入流动资金,最后一年一次收回。
(3)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中扣除折旧费、摊销费、维简费和贷款利息以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维简费—贷款利息;
(4)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的计算均按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所得税额是在项目营运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为零的情况下,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在案例计算中,为简便起见,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总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净现金流量
项目计算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入量减去对应年份现金流出量而计算的累计净现金流量,即本年及以前各年净现金流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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