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工程量和确定持续时间
计算工程量应针对划分的每一个项目并分段计算。
按照实际施工条件来估算项目的持续时间是较为简便的办法,现在一般也多采用这种办法。
具体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经验估计法。即根据过去的施工经验进行估计,这种方法多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等无定额可循的工程。
在经验估计法中,有时为了提高其准确程度,往往采用“三时估计法”,即先估计出该项目的最长、最短和最可能的三种持续时间,然后据以求出期望的持续时间作为该项目的持续时间。
(2)定额计算法。其计算公式是:
式中:T-项目持续时间,按进度计划的粗细,可以采用小时、日或周;
Q-项目的工程量,可以用实物量单位表示;
R-拟配备的人力或机械的数量,以人数或台数表示;
S-产量定额,即单位工日或台班完成的工程量;
P-劳动量(工日)或机械台班量(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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