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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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