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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年期是怎样确定的

2014-02-10 08:1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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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年期是怎样确定的?

  【解答】1988年1月3日之前政府无偿划拔用地仍按原规定执行,即:

  (1)住宅50年;

  (2)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市政、公共建筑、交通、特殊用地50年;

  (3)工业、仓储30年;

  (4)商业、金融业用地20年;

  (5)种植、畜牧、养殖业用地20年。

  1988年1月3日之后、凡通过有偿方式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

  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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