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复习要点:再次抵押价值
【提问】
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价值-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建设工程价款-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那么再次抵押价值中也应减去“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才合理
再次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价值-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已抵押贷款余额/社会一般贷款成数-拖欠建设工程价款-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回答】
学员ljw96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再次抵押价值=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已抵押贷款余额/社会一般贷款成数)-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这个公式没有问题
已抵押贷款余额/社会一般贷款成数——这里是已抵押贷款余额所占用的抵押价值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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