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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佃搞好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清查工作

2005-05-20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因此,大多数国有施工企业都面临着转机建制的考验,而搞好资产清查,摸清企业“家底”,是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下一步的资产评估、结构调整、债务重组和建制后的平稳运行。下面笔者就如何搞好国有施工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清查工作,谈点认识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资产清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在国有施工企业中组织开展,不仅对于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财产监管制度,推动企业完善管理和建章建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资产清查的结果,既是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资料,也是核定改制后公司国有股本的依据。因此,对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的利益都有直接的影响,关系重大。

  1.资产清查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的问题是产权清晰。产权不清,就不能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和科学规范的管理。而要做到产权清晰,首先就要进行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家底不清,就无法明确企业责权,更谈不上科学管理了。因此,资产清查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2.资产清查是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的法定程序。按照国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必须申请立项,进行资产评估。按照资产评估的程序,首先要进行资产清查。建国以来,曾进行过5次全国性的清产核资工作,都是政府行为。而改制前进行资产清查,是企业管理的内在要求,要比历次清查得更彻底,问题暴露得更充分,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合理包袱要尽可能地妥善解决,使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能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的现代企业。

  3.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正确划分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确定资产评估的范围。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只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而将医院、学校、幼儿园、职工住宅等非经营性资产剔出评估清册,单独上报。因此,只能通过资产清查,才能全面核实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占用情况,为下一步分立分离、分帐核算和委托代管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削弱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甩掉历史沉重包袱,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4.资产清查是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改革的滞后,在资产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明显的管理“真空”与“漏洞”,突出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比较普遍;二是资产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三是有的单位结算纪律松驰,债权债务不清,应收帐款居高不下,呆账死账数额较大,企业存在潜亏因素;四是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约束,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五是部分对外投资产权不清,企业投入的资产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所有这些都使国有资产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改制前通过对全部资产的盘点核实,清理资产盈余及损失,查明潜盈、潜亏情况,评估企业资产价值,不仅有利于客观反映和评价企业的资产积累及经营业绩,而且有助于暴露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和加快企业发展的同时,使企业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各种漏洞。

  二、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资产清查工作应根据企业改制的总体部署,合理确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按照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开的原则,重点清查经营性资产,并实行阶段程序控制。具体可分三个阶段实施,即:前期工作准备阶段、实地清查和盘点核实阶段、抽查审定和汇总上报阶段。

  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清、三核、三相符,即:清账务、清资产、清收入;核两资 (不良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核两债(债权、债务)、核支出;达到帐实、帐证、帐帐“三相符”。其目标要求是:摸清家底、挤净水分、实事求是、严格纪律、保证质量、注重时效。通过对企业资产彻底清查对帐,摸清资产盈亏情况,编造资产清册,为下一步资产评估和股本设计奠定基础。具体应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两个基本原则”:(1)谁拥有产权、谁负责清查的原则:(2)准确一致、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是搞好“三个结合”:(1)将资产清查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防止前清后乱; (2)将资产清查与基层基础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帐卡,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3)将资产清查与提高会计信息结合起来,防止弄虚作假。

  三是把握“四个薄弱环节”:(1)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权属纠纷比较突出的单位;(2)防止“灯下黑”和“死角”问题;(3)分散在工地现场的物资和设备;(4)由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用具(如计算机、手机、传呼机、办公桌椅等)。

  四是采取“五种方法”:(1)查帐对物,查物对帐对卡,建立基础帐卡,充实技术履历台帐;(2)查未完施工,落实交付使用财产的账务处理;(3)查债权债务,促进债权债务的清查; (4)查盈亏情况,分析原因,落实、追究责任; (5)查资产归属、理顺产权关系,如实上报历年潜亏,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卸掉历史包袱。

  五是达到“六个目标”:(1)把全部资产、负债查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2)彻底暴露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漏洞; (3)理清权属不清的资产项目;(4)彻底划清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5)追查资产损失和流失以及挂帐损失的原因和责任,按政策进行妥善处理。(6)整章建制,促进发展。

  三、加强资产清查工作有关政策的研究

  资产清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认真学习研究,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规定:(1)企业不良资产的确认及处理;(2)非经营性资产的确认及剥离原则;(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的处理;(4)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原则;(5)对失效、变质、残损、无用的存货的清查处理;(6)对房屋及建筑物、土地的清查及有关原则;(7)对在建工程(未完施工、专项工程支出)的清查处理等。

  在清查中涉及到上述问题时,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制度执行。如果超出国家统一政策,或者遇到国家统一政策规定不能涵盖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不能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四、对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开展资产清查,是做好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资产评估质量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各项改革和生产经营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就更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要求,确保清查质量和效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资产清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内容复杂,且要求高,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密组织,抓紧抓好。一是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总会计师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出征,经常深入重点单位和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开展清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各级都要成立清查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集中办公,对人员、计算机配备不足和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补充和调整,对所需经费和车辆、通信器材等要给予保障;三是要学习了解资产清查评估的方法,会同评估机构正确运用和确定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计算方法和贬值额。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明确工作内容、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把各项政策研究透,在损失过程中要向上级部门多请示、多汇报。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都能够认识到,资产清查工作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和财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意义,并清楚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争取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促进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3.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彻底。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各级要实行资产清查工作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组织原则进行。一是实行逐级负责制,一级保一级,确保清查质量。二是实行专业工作小组和部门工作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有关报表必须经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清查办才予受理,确保各项清查工作全面彻底。三是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和岗位分工责任制,要做到职责明确,配合密切,相互协调,不扯皮,不推诿,保持工作的高效率。对在资产清查中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奉献,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个别工作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甚至出现严重差错的,要追究责任,直至纪律处分。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法律监督和纪律检查。四是建立资产清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巡视检查督导制度,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4.抓住重点,抓住关键,务求清查结果真实准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败。因此,所属单位在资产清查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企业统一部署和规定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每一项工作,重点放在土地、设备、存货、对外投资及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上,特别是帐外、未组资或隐蔽资产。要做到不重不漏,见物就点,是帐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走过场。对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先清查,后定性(如合资建房、城市公共设施占用土地等),要严格掌握产权界定政策,将一切应属于国有的资产纳入清查范围,并按规定详细记录资产核查、盈亏、损失情况和编制清查报表,要一级一级审,一项一项核,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汇总,绝不允许少一个单位或漏掉一项资产,按要求及时完整地上报资产清查报表和非经营性资产清查报表,并附报有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在汇总过程中,应尽量使用电子表格,以减少重复劳动,降低差错率。

  5.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树立全局观念,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肯定要暴露一批问题,这批矛盾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迟早会暴露,早暴露比晚暴露好,尽量把这些问题解决在企业建制之前。如若把问题隐瞒起来,最终是害了企业、害了职工。至于问题出来怎么办y企业可以请资产评估机构的人员一起研究,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尽量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关键一点是不要隐瞒掩盖。如因为资产清查不彻底、不认真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应由各单位自负,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6.结合企业实际,正确划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资产清查的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非经营性资产占用情况进行认真剥离。既要符合国家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清查,又要兼顾生产经营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即满足企业资质及长期发展的要求,合理界定非经营性资产,并为公司制股权设计等提供可靠依据。非经营性资产的划分,必须准确细致,依据充分。

  7.严格标准,注重实效,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在各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审查和复核,严把工作质量关,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对未按时完成或不积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所属单位,要限期进行补课;对违反有关规定,有意隐瞒资产及收支情况、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资料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从严惩处;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8.企业要搞好与资产评估机构的配合与协作,把握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了解资产评估工作的进度和初步结果,预测资产评估值,编制本单位股权设计方案,准确地、实事求是地申报确认资产评估值,确保资产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延伸阅读:企业改制 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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