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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标的物在路上损毁

2013-07-31 10:2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假如北京一家公司,订购了一台四川的设备,四川的公司把设备交给一家货运公司送货,结果在送货途中,出了车祸(原因分成2种,一种是驾驶员疲劳驾驶,一种是被其他车撞毁)请问在这两种情况中,货物的损毁或灭失的责任由哪一方来承担?有什么区别吗?或者说的更严重一点,货运公司的车子在路上掉到山沟里面了,车子,货物都毁坏了,送货人也死了,搞不清原因,这该咋办呢?

  【回答】学员liyao199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此可知需要买方承担。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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