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
(3)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
(4)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2.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
(1)招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
(2)泄露招标实质性信息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10万元的罚款,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