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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抵押权的实现

2014-04-21 10:1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规定,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此外,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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