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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的使用

2014-04-22 17:1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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