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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高温矿井爆破

2015-02-12 14:5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高温矿井爆破

  在超过60℃的高温高硫矿井爆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选用和加工耐高温的防自爆药包,不应使用有损伤、变形的药包。

  2.装药前应测定工作面与孔内温度,孔温不应高于药包安全使用温度。

  3.用导爆索起爆时,将导爆索捆在起爆药包外,不得直接插入药包内。

  4.装药时,应按从低温孔到高温孔,从易装孔到难装孔的顺序装药;待全部炮孔装药完毕后,以最短的时间填塞炮孔,并应用不含硫化矿的矿岩粉作炮泥。

  5.装药时,应安排专人监督,发现炮孔逸出棕色浓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爆破指挥人员,迅速组织撤离。

  6.孔内温度为60~80℃时,应控制装药至起爆的相隔时间不应超过th。

  7.孔内温度为80~120℃时,应用石棉织物或其他绝热材料严密包装炸药,孔内不准装雷管,可采用防热处理的导爆索起爆,装药至起爆的间隔时间应通过模拟试验确定。

  8.孔内温度超过120℃时,应采用耐高温爆破器材。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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