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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

2015-05-04 16:4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

(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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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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