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擅自开工

2015-05-05 14:1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擅自开工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相关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竣工验收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0条)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