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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要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015-08-05 16:41  来源:来自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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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责任编辑: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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