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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知识点:沟槽开挖规定

2014-04-11 11:59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基坑(槽)两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不得影响临近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使用和安全,另外也应考虑对基坑(槽)土壁安全的影响,如人工挖土要求,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 ,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挖土机械应距高压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距电缆1.0m 处,严禁机械开挖。

  在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开挖,应设护栏及警示红灯等安全标志,按需要设置便道、便桥。

  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槽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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